广东广州,一男子投资失败后将自家罗汉松以
2023/12/12 来源:不详治疗白癜风最好偏方 http://disease.39.net/bjzkbdfyy/170601/5419408.html
广东广州,一男子投资失败后欲通过变卖家产的方式自救。随后男子将自家别墅中的两棵品相很好的罗汉松,以万元的价格出售。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买家却因买来的罗汉松不成活,将男子告上法庭。
(案例来源:裁判文书网)
男子周某大学毕业后,通过自主创业成功积攒下丰厚的家产,其巅峰时期公司员工有两百多人,有几辆豪车、一栋大别墅。其别墅内,不仅装修气派,里面的家具和花园里的绿化也是价值连城,尤其是花园处的两棵品相很好的罗汉松,价值高达万。
可天有不测风云,周某因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连年亏损严重,周某曾试过向朋友借钱、向银行贷款,但现实却是很残酷的。毕竟锦上添花时时有、雪中送炭很难求啊!多次借钱未果后,周某决定变卖自己的财产自救。
男子刘某得知此周某要出售家中的收藏品后,从周某家中挑选了一套家具,并以50万元的价格成交。刘某事后从专业人士处得知其购买的家具,是物超所值后,其又主动联系周某,并决定以万的价格,将周某家门口处的两棵罗汉松买下。
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一个月后刘某却以其购买的罗汉松不成活为由,要求周某将钱还给他。理由是周某找人移植过程中,处置不当才造成两棵罗汉松不成活的,
可周某却以从来没有承诺过包成活为由,反驳刘某的说法。双方多次争执未果后,刘某决定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定周某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其万。
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,当事人需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,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,刘某向法院提交的双方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交易前和交易后涉案罗汉松的现场照片,拟证明其以下主张:
第一,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,可以证明双方属于购买合同关系,因此双方都有各自的义务。
民法典第条规定,自合同订立之日起,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,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第二,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周某一方有义务找回当年种植罗汉松的工人,进行移植。因此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罗汉松不成活的责任,应当由周某一方来承担。
民法典第条规定,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。
刘某的意思就是说,工人是周某找来的,罗汉松又是因工作操作不当造成不包活,周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其应当先行承担责任,至于其事后要不要向工人追偿,与自己无关。
第三,提交给法院的两组照片可以证明其购买的罗汉权,是移植后死亡的。
可周某却不认可刘某一方的说法,并反驳称:
首先,其一方从来没有承诺过所出售的罗汉权是包成活的,且刘某所提交的聊天记录亦能证明这一点。
其次,刘某没有证据证明是因工人操作不当,才导致罗汉松不成活的。其同时还认为是刘某自己不按时按量浇水、施肥所致。
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,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,应当提交证据证明,否则法院不予支持。
意思就是说,刘某想要反驳周某从来没有承诺过包成活,以及想证明是因工人操作不当导致不成活的,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,否则其主张就不能成立。
最后,周某同时还认为,树木属于特殊商品,按照市场交易习惯,包成活与不成活就是两个价钱。
民法典第条规定,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,当事人可以就没有约定的事项进行协议补充;不能协议补充的,参照交易习惯,予以确认。
据此,周某认为既然双方事前没有约定是否包成活,就应当按照市场交易习惯,没有明确包成活的,就按不包成活的情形来确定双方的交易。
周某同时还提交了自己购买时的合同,拟证明自己购买时的价格是万元。也就是说,如果刘某想要包成活的话,那肯定就不是万元这个价钱了。
因此周某请求法院驳回刘某的全部诉求,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。
看完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听完双方的辩解后,法院给出了意见。法院经过市场调查取证后认为,由于树木交易的特殊性,如果事前双方没有约定的,一般按照不成活标准交易。
也就是说,如果刘某认为双方的交易是以包成活为前提的,那么就应当提供证据,予以证明,否则将承担因不能举证的所有后果。
最终,法院驳回了刘某的的全部诉求,并判定其一方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。
换而言之,刘某花万元购买的两棵罗汉树,可以当柴烧了,且还搭上一笔案件受理费。这一点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,即特殊且昂贵的商品交易,一定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,谨慎为之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!